我开车在主道正常行驶,撞上了突然从路口横穿马路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轻伤,已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已为伤者垫付医药费2000元,现在事故认定书还没下来,我最多占%50,伤者还要求我赔偿营养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我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否硬干对其赔付?保险公司对我的服务流程大概事怎样的内容,调节对伤者赔偿的时候是否应该有保险公司的人在现场协商?没出过保险,不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请专业人士提供详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