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开采矿有哪些安全要求

如题所述

(1)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回采过程中应认真;检查顶板,处理浮石,并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采用横撑支柱法采矿,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一端应紧紧插入底板柱窝;搭好平台方准进行凿岩;人员不应在横撑上行走;采幅宽度应不超过3m。
(2)采用分段矿房法采矿,除作为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的巷道外,不得在采场矿柱内开掘其他巷道;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宜相对应,规格也宜相同。
(3)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开采第一分层之前,应将下部漏斗和喇叭口扩完,并充满矿石;每个漏斗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应停止其上部作业,并经妥善处理,方准继续作业;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应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范围内不应上下同时作业;每一回采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不宜超过2m。
(4)采用壁式崩落法回采,悬顶、控顶、放顶距离应严格计算,制定安全放顶措施,严格按安全规程的要求操作,放顶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出口畅通、照明良好和设备安全。
(5)采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回采,采场电耙道应有独立的进、回风道;电耙的耙运方向,应与风流方向相反;电耙道间的联络道,应设在入风侧,并在电耙绞车的侧翼或后方;电耙道放矿溜井口旁,应有宽度不小于0.8m的人行道;采用挤压爆破时,应对补偿空间和放矿量进行控制,以免造成悬拱。
拉底空间应形成厚度不小于3~4m的松散垫层;采场顶部应有厚度不小于崩落层高度的覆盖岩层,若采场顶板不能自行冒落,应及时强制崩落,或用充填料予以充填。
(6)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回采,回采工作面的上方,应有大于分段高度的覆盖岩层,以保证回采工作的安全;若上盘不能自行冒落或冒落的岩石量达不到所规定的厚度,应及时进行强制放顶,使覆盖岩层厚度达到分段高度的2倍左右。
上下两个分段同时回采时,上分段应超前于下分段,超前距离应使上分段位于下分段回采工作面的错动范围之外,且应不小于20m;分段联络道应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各分段回采完毕,应及时封闭本分段的溜井口。
(7)采用分层崩落法回采时,每个分层进路宽度应不超过3m,分层高度应不超过3. 5m;上下分层同时回采时,应保持上分层(在水平方向上)超前相邻下分层15m以上;崩落假顶时,人员不应在相邻的进路内停留;制定安全放顶措施,严格按安全规程的要求操作,凿岩、装药、出矿等作业,应在支护区域内进行;采区采完后,应在天井口铺设加强假顶;采矿应从矿块一侧向天井方向进行,以免形成通风不良的独头工作面;当采掘接近天井时,分层沿脉(穿脉)应在分层内与另一天井相通;清理工作面,应从出口开始向崩落区进行。
(8)采用自然崩落法回采时,严格进行控制放矿;应使崩落面与崩落下的松散物料面之间的空间高度适当,防止产生空气冲击波伤害人员和破坏设施。
(9)采用充填法回采时,采场应有良好的照明;顺路行人井、溜矿井、泄水井(水砂充填用)和通风井,均应保持畅通。
采用上向分层充填法采矿,应预先进行充填井及其联络道施工,然后进行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当采用脉内布置溜矿井和顺路行人井时,不应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每一分层回采完毕后应及时充填,上向充填法最后一个分层回采完毕后应严密接顶;下向充填法每一分层均应接顶密实;在非管道输送充填料的充填井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充填时,各工序之间应有通讯联络;顺路行人井、放矿井,应有可靠的防止充填料泄漏的背垫材料,以防堵塞及形成悬空;采场下部巷道及水沟堆积的充填料,应及时清理;充填料应无毒无害。
采用下向胶结充填法采矿,采场两帮底角的矿石应清理干净;用组合式钢筒作顺路天井(行人、滤水、放矿)时,钢筒组装作业前应在井口悬挂安全网;采用人工间柱上向分层充填法采矿,相邻采场应超前一定距离;矿柱回采应与矿房回采同时设计。
(10)采用电耙绞车出矿,应有良好照明;绞车前部应有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电耙运行时,耙道内或尾部不应有人;绞车开动前,司机应发出信号;电耙运行时,人员不应跨越钢丝绳;电耙停止运行时,应使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11)采用无轨装运设备时,出矿巷道中运行的车辆遇到人员,应停车让人通过;运输巷道的底板应平整、无大块,巷道的坡度应小于设备的爬坡能力,弯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不应用铲斗或站在铲斗内处理浮石,不得用铲斗破大块;人员不应从升举的铲斗下方通过或停留;溜矿井应设安全车挡;车厢装载不应过满,作业人员操作位置上方应设防护网或板;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
(12)回采矿柱时,回采顶柱和间柱,应预先检查运输巷道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时,应待胶结充填体达到要求强度,方可进行矿柱回采;回采未充填的相邻两个矿房的间柱时,不得在矿柱内开凿巷道;所有顶柱和间柱的回采准备工作,应在矿房回采结束前做好(嗣后胶结充填采空区除外);除装药和爆破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未充填的矿房顶柱内的巷道和矿柱回采区;大量崩落矿柱时,在爆破冲击波和地震波影响半径范围内的巷道、设备及设施,均应采取安全措施;未达到预期崩落效果的,应进行补充崩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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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8
1.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更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3.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4.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5.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支护情况,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或信号标志。
  7.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窜岗。不准在井下吸烟。
  8.在井下需要休息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碍工作、不妨碍行车、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不要在密闭墙跟前或盲巷内休息。这些地点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有害气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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