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看见授权书洽谈业务承担什么责任?

有一个合作伙伴不享受书版权,她偷偷复制版权人既著作权人八万字末发表的书稿,偷偷去了出版社洽谈自费出书,出版社编辑没有看送稿人有没有版权人授权书,看了8万字版权人稿件,还出具了盖章证明,写可以自费出版要交多少钱证明信。这个曾经的合作伙伴触犯著作权非法复印非法代理我己经在诉讼中,1.那么出版社末看授权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律文件是哪些?2.出版社给这个中间人写了可以合作自费出版证明并盖了公章又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哪些法律条令?请求律师网友告之,不胜感谢。

看你问的问题,你是想找出版社的麻烦吧。
如果这书还没出版,这能构成什么罪?又侵犯了谁的权益?无处可告。
如果出版了,那么就有问题了。合伙人不是著作权人,那么出版社应该查证合伙人是否是真的合伙,比如你们的合伙协议之类的,确定合伙人有权处分著作权,否则,出版社至少因为没有尽审慎交易义务承担部分侵权责任,不过这种一般是次要责任,毕竟合伙人才是整个侵权事实的始作俑者。
2关键要看证明的内容。不过按照你的陈述,我估计这不构成任何关系。就好像合伙人拿着一个水杯要去卖,去到卖家那里,卖家出了一个证明,证明这个杯子值8块钱。那卖家有什么问题?没有啊,这不是正常的商业活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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