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村委会怎样出具证明

我在村子里租了100亩地,现在要办手续,需要村委会给开个证明。怎么写内容啊。急!!!!!

农村土地租赁证明内容参考如下:

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现甲方_______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段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

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费用包括村委规划费和宅基地配套费用)

二、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了与本合同产生法律责任外,宅基地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由于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土地租用,如以后政策有所变动,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又或者可以宅基地过户的。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名作实为准,甲方五日内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租用期间所有费用总金额的50%违约金。

四、甲方隐瞒该宅基地已知现存争议、共有、现租、抵押、已查封造成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宅基地的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租用总金额50%违约金和地块内乙方已投资所有费用金额的二倍违约金。

五、甲方依约履行合同后,如乙方以后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第三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将原租用协议重新与第三者签订,租用协议签订与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六、乙方受让后,要在宅基地四至图范围内建房,甲方无权干涉。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有碍于施工的因素以保障施工正常运行。

七、在不涉及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如乙方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所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乙方必须服从,该地所有补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及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不予补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无需退回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后,在使用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则按甲方反悔现时当地房地产小区最高商品房2倍价格赔偿(按整栋建筑物的投影面积计算)和退回租用地的租金给乙方。

付款完毕后原住宅地(四至图)及整栋建筑物的使用权和设施立即无条件归甲方,与乙方无任何关系;如乙方反悔,甲方不用归还租用金额。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由吴川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名(注:凡是手写处均按手模)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扩展资料: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土地租赁的两种方式: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

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

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二、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

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

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请你依据上述条款双方协商签定承包合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05
证明就是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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