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刑法》第三百条全文是?

修改后的'《刑法》第三百条全文是?

修改后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定义、量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完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加大对邪教犯罪的处罚力度,这对我国有效预防和打击涉邪教犯罪活动,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条,较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三百条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法定最高刑由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增加了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对利用邪教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增加了数罪并罚的规定;

增加了对组织、利用邪教等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的处罚规定等等。《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邪教犯罪的成本,为严厉打击日异严重的邪教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较好地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惩处邪教犯罪活动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预防和惩治涉邪教犯罪的需要,能有效震慑了邪教犯罪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02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一款)【31】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
2.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
4.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5.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6.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的;
7.曾因从事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从事邪教活动的;
8.发展邪教组织成员50人以上的;
9.敛取钱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10.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数量在500张(枚)以上的;
11.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1)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1000份(张)以上的;(2)书籍、刊物250册以上的;(3)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250盒(张)以上的;(4)标识、标志物250件以上的;(5)光盘、U盘、储存卡、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100个以上的;(6)横幅、条幅50条(个)以上的。
12.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200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50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500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250分钟以上的;(2)编发信息、拨打电话1000条(次)以上的;(3)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1000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1000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4)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5000次以上的。
1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行为人在一审判决前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实施本解释上述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行为,社会危害较轻的;
2.实施本解释上述第八项至第十二项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符合上述情形,但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行为人系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行为,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
2.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八项至第十二项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条规定相应标准5倍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行为人在一审判决前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第2个回答  2018-03-31

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定义、量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18
您好!我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第4个回答  2017-11-17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强奸罪;诈骗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