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刘磊在清溪河救人后牺牲?

如题所述

从自杀者的角度:或许不知道会给别人造成伤害
不以最恶的角度揣测人心是最大的善良。
所以我选择相信那些在闹市自杀的人是真的想死。
但那些想自杀的人,自己没死成害死别人的,从不是个例。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清溪河新东大桥一轻生女子跳下运河自杀。
吴江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消防员刘磊、叶勇胜下河救援。
30分钟后,跳河女子被成功营救上岸,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刘磊同志却不幸被水流卷走壮烈牺牲。
刘磊是谁?他曾参加过500多次救火行动,200多次抢险救援,救援过的群众120多人,还被评为优秀士兵。
就这样一个为人民群众和国家作贡献的人,一命换一命,救了一个漠视生命的人。
说句冷血的,轻生的死了也活该。
虽然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灵魂有。
上网百度,你会发现很多种案例。
那些被救的自杀者很多都是闹市自杀,且迟迟不会跳楼或跳桥。
或许真的是像某位网友说的那样,往往折腾着自杀的人都不会死,想死的都死在了安静的角落。
我朋友说,太难过的人不会想这么多,他们就是当时不想活了,并没有想过会有人来救,甚至更不会想能给别人造成生命危险。
但是不管你经历了什么或者正在经历什么,都不该以生命为代价伤害自己。
如果现在太累,逃离也是很好的生活方式,没人会怪你,因为这是你的人生,仅此而已。
以牺牲的英雄角度:没想过当英雄,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善良和对职业的责任
我可太讨厌英雄这个词了,因为但凡出现这个词,很多情况伴随着牺牲、失去、威胁生命。
救火、救人、牺牲的消防员就是英雄,后勤的就不是;参加重大事故疾病救援的医生护士就是英雄,工作在平凡岗位的就是“服务员”;支援贫困山区的老师就是英雄,其他的就是连家长能随时骂两句的受气包;受伤、死亡的警察就是烈士,剩下的就是人民公仆。
这公平么?很显然并不。
因为牺牲后的荣耀就像迟来的正义,看着光鲜亮丽,实际上就是个屁。
很多时候,这些人身上背负着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甚至是老百姓的双标。
那些有特殊职业的人,随时做着牺牲的准备,那些内心善良的人,面对危险会置生死于度外。
可这样,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就比如面对自杀的人,你一命换一命的善良最不值钱。
这种不值钱,是因为你的价值最小化,家人的悲伤最大化,社会的培养虚弱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