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好像没有。最好告诉我具体的条目,谢谢!
主要是规划没有批复,或与批复严重不符!具体的条文是什么!
法律只规定你不能降低标准,也就是说你的设计要符合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批准,并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审查等。
按耐火强度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物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共分为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燃烧性能: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是否燃烧,以及燃烧的难易程度。建筑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
按耐久年限分:
根据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建筑物按耐久性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建筑物和高层建筑。
2、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3、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
4、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