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的战略失误?(3)

如题所述

何况康熙只见癣疥之疾未见心腹大患!未能料到此条约的严重危害性,更没有料到他后世的子孙会如此不争气,卖起国来丝毫也不逊色于其老子!无论怎么说,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于我国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任何东西都可以容许失误,只有战略上的失误最彻底,且无法补救,战略上的失败是最为彻底的失败!根本无法去弥补,《中俄尼布楚条约》就是鲜活的例证。收复领土联盟怎么去评价该条约呢?它是我国第一个条约(历史上澶渊之盟之类的不算)、第一个边界条约、第一个割地条约、第一个合法的不平等条约!说是不平等条约吧,心里又犯嘀咕,毕竟这是清政府主动让出的,与以后战败签订的城下之盟毕竟不一样!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吧,从自愿的角度看,我国一直将其作为平等条约看待。但是问题来了,康熙是中国国家和民族的代言人吗?其所作所为是真正代表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吗?任何统治者都可以以爱国的名义行卖国之实吗?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割让领土的借口!这也许应该是我们应该由此得出的教训吧,她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能因为台湾重要就放弃南沙、东海和钓鱼岛的领土吗?不仅是收复领土联盟对此条约有不同看法,毛泽东主席看来对此也不愿接受,不然他老人家第一次访苏,原打算不就是要和斯大林谈谈贝加尔湖以东的领土吗?著名学者闻一多先生在他的《七子之歌》中也认为《尼布楚条约》是个不平等条约:“……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邶风》之七子。……”哦,我无言!就以《七子之歌》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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