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是否矛盾,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不矛盾。
前者是对架空线路保护区的界定,是通用规定,明确了一般情况下架空线路的安全区范围。其中“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中引用了“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后者是对条例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的具体要求,里面的数据均为科学计算得出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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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二者不矛盾,后者是对前者的一个细化与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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