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公司要搬迁至100公里外(绝不夸张),也不给出任何赔偿或者安置说法,只有安排了每周一版的交通车。我在这公司工作了9年,我不想去那么远定位地方工作,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吗?例如n 1之类的。
现在是他也不提赔偿,资遣,就只说愿意去有交通车。每天来回奔波200公里,我肯定不愿意。我能否主张赔偿n+1
追答第一,公司变更地址之后应该会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因为国家国定劳动合同要到劳动局备案,而且劳动局正规的劳动合同上会注明工作地点、工作薪酬及岗位。
第二,如果你已经去新的地点上班,那么到时候公司会扯你已经同意去了新的地址,后面是因为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离职。
所以你要看你是否已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那么一切都好说。如果签订了,那么就没办法了。
100公里外跨区算不算重大
追答100公里外太远了应该算
追问我就是想知道能不能主张赔偿
追答应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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