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政府答定协议书,违背法律,违背个人意愿有法律效力吗?

在外省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二级伤残等级,事发地未按〈工伤保险条例>兑现其工伤待遇,户籍所在地每月给一万元的救助金代替工伤保险待遇,每年也不予浮动调整,还逼迫我写息诉罢访书,不签协议就不给钱,不给钱无法生存,我签了协议了,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在外省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应该由事发地社保部门负责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应该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没有兑现赔偿,你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每月给一万元的救助金代替工伤保险待遇,这本来没有法律依据,不知道当地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你符合救济条件,政府可以给予帮助,但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息诉罢访书即息访承诺书,是信访人承诺不再上诉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息访承诺书是国家信访中,纳入合同治理的尝试,通过民事纠纷的解决办法处理信访纠纷。息访承诺书能够证明其信访事项已经获得妥善处理,如果没有新情况,不得再信访。“逼迫我写”不是真实意思的承诺,应该无效。

    建议:当地政府救助你,你应该感恩,不要再走信访的路;依法讨回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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