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孩12岁,自己在学校摔掉了一个门牙,怎么和老师协商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孩子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学校没有责任,所以没必要和老师协商了,去医院看看,不严重的话继续上课,严重的话给孩子请几天假,如果交保险,还可以保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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