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个国家市场主要有两个优势:一是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的日常经营活动,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等无形资产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也可以减少其他竞争对手获得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当公司以技术为竞争优势时。此外,管理者还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与许可和特许经营方式不同,子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交给母公司。第二,如果公司想协调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将每个国家市场视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更具吸引力。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