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了,但还没有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并不一定说被上网追逃的人一定会被定罪,这要看案件的证据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定罪了。网上追逃人员逮捕后,只有罪行轻微,符合条件的才能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我弟弟帮一个人跑工程那人给我弟弟一千块钱,可是事情没办成,他和我弟弟吵架了我弟弟没退给他钱,他说他把我弟弟告了我弟弟被通缉了,可是公安机关没来家里找过我弟弟
追答一千元?公安能不能立案还不一定,更不要说网上追逃了。
而且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是有条件的,你弟弟又没有潜逃,何来追逃一说,放心吧;
不过既然收人家的钱,就要办好事情,哪怕没不好,扣除已经花掉的费用,剩余的还是应该还给人家,自己做人的口碑也很重要呀
不是的,公安局可以开展网上追逃。
网上追逃,是通过公安内网发布在逃人员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节,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我弟弟帮一个人跑工程那人给我弟弟一千块钱,可是事情没办成,他和我弟弟吵架了我弟弟没退给他钱,他说他把我弟弟告了我弟弟被通缉了,可是公安机关没来家里找过我弟弟
追答这倒不至于网上追逃,普通的纠纷而已,如果不放心可以到公安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