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应该由食堂所有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若是学校则为学校。承包关系视为食堂内部管理经营委托,实际视为食堂所有者经营,故由所有者进行申请。
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追问如果想办成餐饮公司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