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节书已经签字,老人被骗了,还能重新起诉 吗

如题所述

  法律调解书已经签字,搜集老人被骗了的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条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的;

  (五)内容不明确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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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8
要看所谓的“骗”是什么意思,还有看调解书上有无法院加盖的公章。如果是签字后,对方故意躲避不履行调解书但协议内容真实,且调解书上有法院加盖的公章的,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法院加盖的公章的,则可据该协议重新起诉;
如果调解书上有法院加盖的公章,但该协议内容是被“骗”而签订的,则你要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调解书,然后才能重新起诉。

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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