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人员,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等。公司的监事是属于公司组织架构中的职位,有重要的作用和极大的权利。公司的监事主要有以下职权。第一是财务监督权,监事可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比如说可以核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利润分配方案,营业报告等资料。第二是提案权。监事可以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以供股东会讨论。第三是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和特殊情况下股东会的召集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