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的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办 公 室
(一)协助校区领导处理校区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负责校区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秘书工作和议决事项的督办;
(三)负责校区情况的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四)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阅、立卷和归档工作,并监督校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五)负责校区的对外联络和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校区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并分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校区网站的建设和网上信息的发布;
(九)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 学 工 作 部
(一)负责教学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调度,确保教学过程顺利开展;
(二)组织安排本科学生的期末考试及补(缓)考;
(三)负责组织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期末考试巡视以及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违反学习纪律学生的认定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工作;
(六)配合校教务处组织安排好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考试工作;
(七)负责南平校区学生考试试卷、讲义的印刷以及教材等相关教学材料的发放工作, 并做保密工作;
(八)负责南平校区教学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处理工作;
(九)沟通南平校区和学校本部教学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学 生 工 作 部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制定或修订校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起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报告;
(三)负责校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校区学生工作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四)负责校区学生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五)负责对校区学生干部培训、考核;指导开展团学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基础文明建设;
(六)负责校区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校区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与使用,做好大学生服务与发展工作;
(八)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负责学生工作干部的指导、考核工作,关心他们的政治、思想、学习和生活;
(十)完成学校和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 勤 工 作 部
(一)制定校区膳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校区食堂的管理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制定校区水电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校区水、电供给及维修工作;
(三)制定校区房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校区房产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四)负责校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保证校园内主要道路的完好与畅通;
(五)制定校区保洁规章制度,负责校区的保洁工作;
(六)制定校区绿化规章制度,负责校区的绿化规划、实施、养护等工作;
(七)制定校区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制定校区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制定校区教室规章制度,负责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校区医疗点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十一)负责与福州校本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十二)完成校区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 卫 工 作 部
(一)负责校区一般刑事案件、消防案件、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的报案和协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处理火灾事故;
(二)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校区内部和各层次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校区安全保卫的基础性工作;
(三)负责做好校区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宣传、组织防火演练,完善防火档案,制定灭火预案;
(四)做好校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校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常识;
(五)做好校区常驻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外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校区二级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抓好门卫值班,重点部位的巡逻防范工作,定期对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各种治安、消防隐患,并向所属部门反映检查情况,督促整改隐患;
(七)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秘密力量的建设,保证安全信息畅通;
(八)做好校区安全工作小结、年终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九)加强部室干部职工及队员的思想教育,搞好业务培训,提高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图 书 馆 工 作 部
(一)负责落实校区管委会的各项决定,保证本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撰写本馆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文书材料;
(三)负责本馆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建立建全文书档案;
(四)负责图书分类,做好期刊登记,管理好书刊库,做到书刊按分类体系具体要求的位数有序排放;
(五)负责电子阅览室的运行和维护,保障网络安全、通畅;
(六)负责解答师生的咨询,帮助师生查找所需文献,了解读者需求,以保证对文献资料利用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七)负责校区图书馆的安全卫生工作及有关统计工作;
(八)负责与福州校区图书馆的联系和接洽工作、负责周转图书的运输安排;
(九)负责校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 务 工 作 部
(一)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二)执行学校年度事业预算计划,做好预算支出控制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日常的财务审核、报销工作;
(四)编制记帐凭单、按期催报暂付款和清理暂存款;
(五)做好印鉴、票据的保管及其它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校区成教学生收费工作,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实行学生收费“阳光工程”,严格遵守学生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
(七)归集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有关资料并与个税岗位的人员办理交接;
(八)参与年度预算、决算数据的归集和编报;
(九)根据帐务处理程序及时处理帐务,按时做好日、月处理,准确提供会计信息;
(十)整理、装订各种记帐凭证,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员;
(十一)完成处校区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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