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了解农村合作医疗的朋友,我父亲(60岁)农业户口(天津郊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今年8月份得了扩张性心肌炎,心脏肥大,心衰等重症,在天津某心脑血管专科医院救治,手术安装了三腔心脏起搏器(全进口),费用共计约20万,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此医院的报销比例受限制,只报销了2%左右。此承担这笔费用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真的是举债无数。一次偶然得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一个特殊的大病报销规定,报销比例在50%左右,但具体不是很清楚,在这里希望有了解情况的朋友能够指导一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我父亲的情况符不符合条件,该如何处理?真的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