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
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到报名的第一天,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2周年。
这是川法检公招里的注释;去看你所在省市的考务通知 一般里面都有解释 即使没有书面的解释 也会有联系电话 打过去具体咨询一下
不过 “基层工作经历”很多年没变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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