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20
必须补偿,但是金额不知道可以补偿多少,你可以去找人事部门询问,必要时可以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8
你自己提出的是没有补偿金的,上面说的前提是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要求单位直接以现金形式补偿给你!
第3个回答 2012-11-20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同意你辞职之后应该给你1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11-20
不可以,除非是单位提出
第5个回答 2012-11-20
应该的!需要补齐01--09年未缴社保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