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遗产继承的问题。 1)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百年后原属儿子的那部分遗产儿媳妇有权继承吗?

有的话顺序如何?(逝者有一女及姐妹两人)
2)儿子去世按法律父母可得其多少遗产(几分之几)?
希望得到确切的解答,谢谢大家了~~~
多谢“东东北”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不过好像误解了第一个问题,我是想请教“父母百年后原属儿子的那部分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有的话顺序如何”不是说兄长去世,他的姐妹有没有逝者财产的继承权。

1,丧偶的儿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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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8
逝者的姐妹没有权利继承遗产,逝者的配偶和女儿、父母是第一遗产继承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的财产属于逝者的遗产,父母、配偶和女儿均分一半财产。父母能继承儿子家一半家产的三分之一份额的遗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如果儿子先于父母去世,父母未立有遗嘱的,去世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应该由去世子儿子继承的遗产部分
2,如果儿子去世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丧偶儿媳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的,不影响其子女做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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