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绕开直投公司,比如直接设立一个房地产子公司,这种形式是否可以?
追答我觉得不行。
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 》
直投子公司限于从事下列业务:(一)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二)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三)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四)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五)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如果直投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是房地产是不行的,但是对房地产为主业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理论上是可以的。
并且不论是证券公司、一般意义上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或者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的每一项业务范围都是必须要有证监会批准才能开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