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5年的合同,干了1年就想走,提前1个月申请辞职,有没有事啊,,

如题所述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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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1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 22 23条的情形 您提前30日书面辞职即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31
当然有事了,首先没有经济补偿了;其次如果你的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还要赔偿损失。当然单位要证明有损失,并主张要你陪唱才可以。
第3个回答  2012-10-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的,并且办理相关交接事宜的,可以进行正常离职,
但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追偿。
另外如果员工与单位有其他的协议,比如竞业条款,培训协议等,应按相关约定的内容执行,否则视同违约。
第4个回答  2012-10-31
如果是保密单位,会涉及到脱密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是一般单位,应该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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