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声称需要收上去盖公章,几日后可去领,但去领是却被告知合同由公司统一保管,以各种理由不给合同。如果有需要可以借出来用两天,但需要还回去,如果我们趁借出来的时候,拿去扫描一份,请问以后出现问题,这份扫描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对于劳动合同扫描件的效力,首先询问对方当事人对扫描件的质证意见,同时保留原件,才有效。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法律分析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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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1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6
劳动合同一经签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签定至少两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给劳动者本人。
公司统一保管,以各种理由不给劳动者本人,违反了相关规定。
如果以后出现问题,你扫描的这份当然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出现问题,你投诉到劳动监察队或是提起劳动仲裁,举证责任是倒置的。监察、仲裁都有权利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公司拒不提供,面临的将是行政处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追问

现在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我们都已经签过字了,两份合同都在他那,请问劳动合同生效么?对我们员工还有法律约束吗?

追答

劳动合同有效,对员工同样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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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01
复印件如果对方无异议,有效。如果对方不认可可不予质证,无效。
合同变更要得到双方同意,公司单方变更你可以不认可。
第4个回答  2012-11-01
如果对方认可,有效;如果对方不认可,你可以以此扫描件为线索请求人民法院调取该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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