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担负着的监督管理职能有:食品安全监管、商品质量监管、服务消费维权、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广告监管执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红盾护农、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个体私营企业监管等。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处在工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商机关就会作为执法机关进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的依据有416项之多。例如:
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
2、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卖法》第三十五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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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种类繁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然也属于国家的执法机关。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内容除了行政执法,还有行政许可等,可以到它的主页看一看。地址如下:
https://www.sgs.gov.cn/shaic/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