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右转弯时(有专用右转弯道),有辆电动车突然跑了出来,相撞了,请问是谁的责任(他逆行)

当时我前面有辆商务,停了一下,他停的位置时正冲红绿灯站杆,没打转向,不清楚是直行还是右拐,以我的角度看不到前面,而我右拐他又没挡道,我就要过去的时候从他前面突然出来了一辆电动车,结果就撞了

  假设双方均未闯灯。
  电动车未靠道路右侧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右转机动车未作到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因素,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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