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史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生育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所确立的涉及一个时期的人口再生产调节政策,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影响人口再生产过程而对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和人口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的计划生育历史沿革如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育政策在人口控制实践中逐渐产生、发展和完善,经历了一个从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与反复、再到限制生育的曲折发展过程。其发展历程分为六个阶段:

一是鼓励生育阶段(1949年—1953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国家需要大量劳动力投入生产和建设,在生产技术落后的背景下,劳动人口数量是决定生产力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在该阶段,正如毛泽东曾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中指出的“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人多就是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而且,在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人口政策严重受到苏联人口政策的影响,中国政务院卫生部全力支持和宣传苏联鼓励人口增长和奖励多子女母亲的政策。

二是节制生育与反复阶段(1954年—1959年)。人口现象是长周期事件。这一时期,国家决策层意识到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人口过快增长产生忧虑,党和政府已认识到需要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开始支持群众避孕节育,对人口形势较有代表性的思想认识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但是,1958年大跃进运动使原本孕育起来的计划生育思想发生动摇,客观上造成鼓励人口增长的思想重新占据统治地位。

三是计划生育思想复苏阶段(1960年—1969年)。面对人口迅猛增长和经济严重受挫的双重压力,政府重新认识到人口过快增长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进行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并将大力提倡晚婚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一项具体措施。期间虽然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但党和政府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态度并没有改变。

四是计划生育政策起步和趋紧阶段(1970年—1984年春)。在人口与经济发展比例关系失调状况日益恶化的形势下,政府将计划生育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地区也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形成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方针,并以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标志开始进一步收紧生育政策,将1970年代“最多两个”转变为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和独生子女政策。但是,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与农村生产实际和农民生育意愿严重脱节,造成政策贯彻执行阻力重重,恶性事件频发。

五是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1984年—1999年)。在农村一孩政策执行陷入窘境的境况下,1984年的中央7号文件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二胎的条件;在1990年新增人口快速增长给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带来极大压力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重申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

六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00年至2012年)。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200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表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复杂局面的背景下,200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重申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七是计划生育新阶段。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随后,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2015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焦点。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3年起,计划生育到达新的阶段。

综上所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鼓励生育和限制节育,到70年代“晚、稀、少”政策的推广,生育政策经历了不断调整的变动过程。无论在哪个时期,出台的生育政策都是针对当时人口形势和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结果,对人口形势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不同,采取的政策也会迥异。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2/1120/c83861-19632821.html

我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沿革及发展方向--理论--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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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1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反复探索和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新中国建立到五十年代后期,这是人口出生第一次高潮和节制生育呼声第一次起伏时期。
第二阶段,从五十年代后期到六十年代末期,这是计划生育被重新提起但随即遭受“文化大革命”动乱严重破坏的时期。
第三阶段,从七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取得显著成效时期。
第四阶段,一九七九年以后,计划生育进入一个新阶段。
60年代,中国进入了新中国建立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从1962年至1972年,中国年平均出生人口2669万,累计出生了3亿。1969年中国人口突破了8亿。从60年代开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鉴于这种情况,中国政府曾号召计划生育,提倡使用避孕药具。但是由于对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仍不够深刻,政府没有制定明确的人口政策,因此计划生育没有能够在全国有效地推行。
  从70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决定在全国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并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考虑中国国家大、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的特点,揭示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必须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在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上主要的贡献是,把人口问题放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考察和处理,明确提出中国的人口政策是带有战略性的重大政策。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4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大力提倡优生优育,奖励扶助,免费给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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