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是不是一样可以要双倍工资

如题所述

1、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为1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诉讼时效:双倍工资是针对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劳动仲裁法关于劳动纠纷的一年的诉讼时效,该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追问

就是如果还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不管是劳动合同也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好,只要还是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就是说是可以要双倍工资的是吗?,但只能要到十一个月的,是这样吗?

追答

是的,最长能计算到11个月的,但要注意诉讼时效,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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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4
不行。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有效期限一年,逾期难以维权。追问

那问题是,现在一年以后呢,他还是没有签订合同,那又怎么算呢

追答

申请劳动仲裁,等待依法裁决结果,即可

第2个回答  2021-06-20
不管你几年没签劳动合同,都可以追究双倍工资。
[视为],就是法律上承认这一事实,证明我们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条例,具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后半段解释:“视为 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的当日 已经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 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后半段:“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表面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实际上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负有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补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部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证明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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