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八小时,星期六还要上班,合法吗?

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休息时间除外),一周上六天班,星期天休息一天,这样符合国家劳动法吗?如果有企业这样规定,该怎么处理?

不合法。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强制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处理方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 式有以下四种: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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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5
这是合法的,符合国家劳动法的
第2个回答  2014-03-05
如果没有付加班费且强制性。就不行了。
星期六加班自主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8=48 〉44,按理说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咨询律师看看怎样子解决(我也不清楚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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