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两天生病的缘故,没有向公司请假就没去,而第三天由于病还没好,所以没去公司,而是在邮箱上向老发递交了辞职信,而且向老板发了短信,老板说我这是自动离职!!不给予办理辞职...这样是合理的吗?
而前两天我是有跟公司同事说了,让她帮我请假,老板说他不批
我只是前两天没去公司,第三天我交了辞职信,这样也算自动离职?
追答老板是将两件事情连在一起看待这个问题的。
在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条款中是否有员工连续三天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处理规定?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后是否按自动离职处理?
我想问的是,我今天递交的辞职信,算是自动离职吗?就以法律来说,不讲其他的
那我这算不算自动离职?而且我这现在是在试用期,根本就不用提前三十天
追答是的。算自动离职,你这是擅自离职,既然进入公司那就不管是不是试用期了。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