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 法 经 营 罪 :法律一般是怎么给予判决的?

我姐是在上海一家公司打工,“金汇海纳黄金交易公司”!做为一名:“文员”职位,只负责给员工:订餐、招聘、带老板发放工资,还有,带客户签合同《我姐带客户的向总公司签合同》,4月18号上午突然间,把她们逮扑,就开始刑事拘留,到现在人还没有放出来,目前,经公安机关判定:“非法经营罪”!
4月18号零晨左右放出2个未成年,而且,这2位同事去该公司上班不到一月,也没有业绩,第二天,有放出2位怀孕的同事,截止快到30天左右了,我们一直在等消息,可最后还没有消息? 在第30天的那天,又出来两位同事,听说是“取保候审”出来的,还有同事直到现在还在里面拘留着,我5月23号请律师去和我姐姐当面交流后,警官与我姐录的口供也如实的告诉律师,我也申请了“取保候审”! 律师认为我姐这个情况“取保候审”有点难度 。
请问这种情况一般法律怎么给予判决?
谢谢,那请问我姐目前情况,能不能在37天后,还能“取保候审”今天都第37天了,也没有通知家属去领人。听律师说,案件已上交 检查院还没给予批准!也还没有下发逮扑通知书!在这种情况,取保候审,还有希望嘛?

1、初步根据你所述情况,你朋友构成非法经营罪;

2、案值27万,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将可能将被判刑;具体依据案值以及加工费(违法所得)进行确定刑期。

3、具体案件应根据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认定,作为律师,根据你的初步陈述,只能做上述回答,而有关法律规定如下,请参考:

一、关于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关于量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关于罪名是否成立的问题:

确定行为人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依据是“非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额”,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人判处罚金刑时,只是以“违法所得额”作为处罚依据,而行为人没有“违法所得”的非法经营行为同样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应将“非法经营额”也作为处罚依据之一。

四、关于投案自首: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五、关于案件处理的建议:

1、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跟踪案件进程以及有关涉案金额的价格认证、鉴定等等;

2、及时会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和意见;

3、属于代加工的,可从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辩护;

4、违法所得也是重要的指标,涉及到罚金问题,应该积极关注。

我觉得取保候审还是有望的 我国刑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我觉得你姐应该不在这列里)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你姐应该会判有期徒刑这列 虽然是从犯但是是黄金有点难说)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列应该不符合)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已经满一个月且案件还未办结说明符合此条)——综上所述,我觉得还是有希望的,希望能帮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9
整个阶段都可以去申请,但决定权在国家机关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追问

"整个阶段都可以去申请,但决定权在国家机关"这话和没说一样啊!

追答

取保能否成功,申请了才知道,怎么会等于没说呢

追问

噢,那请问,我21号(星期一)递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昨天是(第37天)星期五,这个“取保候审”申请说交上检察院了,这个大概在几天后才可以给予批准,但我姐,是外地户口,不是上海本地户口,请问容易批准嘛?谢谢!急想知道!

追答

法律规定,7日内作出答复,既然你已经委托律师,应该问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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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31
求你电话 我碰到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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