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只要符合网约车条件并办理网约车运营资格证的车辆从事滴滴打车等业务,是不会被扣车的。
根据《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查处。
扩展资料:
《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审核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依据车辆使用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8年。
参考资料来源:昆明交通局——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