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分为几格

如题所述

4格,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

不合格的评定标准: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扩展资料:

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1、初步认定格次。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提出处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必要时,乡党委可派人参加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限期改正、劝退、除名三种方式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处置,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处置。

3、上报上级预审。党支部将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调查核实材料及初步处置意见报乡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乡党委预审后再报县委预审。

4、支部大会决议。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召开会议;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会前要通知拟处置党员到会,会上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不能到会的可提供申辩材料。处置决议原则上要由本人签字,对拒不签字或其他原因不能签字的,党支部要在有关材料中予以说明。

5、党委审批公示。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乡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

安福县政府网--党员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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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1、优秀党员;2、合格党员;3、基本合格党员;4、不合格党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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