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被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补偿?

本人2011年11月进入某公司担任促销员,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每月工资以打卡的形式发放,今年2012年5月,公司突然将我辞退,没有任何理由,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补偿不??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申请劳动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2017年2月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梁溪区锡沪路某装饰建材城多家商户存在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对此,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迅速响应,同时联动梁溪区广益街道,市、区、街道三级成立了专案协调小组共同处理相关案件。

近日,专案协调小组成员共同召集该装饰建材城管理公司及入驻商户召开座谈会,采用面对面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装饰建材行业人员流动性大,业态分布散,用工规模小,经营者劳动保障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客观情况,协调小组决定一改以往“以案查案”的传统思路,以普法宣传为先导,使各用工主体明确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再完成整改。

当天,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向参会的65家商户介绍了劳动用工基础知识,普及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就各单位提出的劳动用工相关问题和具体政策适用进行了解答。

梁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向各参会单位发放了《告各用人单位书》和《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调查表》,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先行整改,规范之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目前正值节后用工高峰期,许多求职者都在急迫地寻找新一年的就业岗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延长用工试用期、不给办理“五险一金”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纠纷易多发。人社部门提醒,对于新就业的劳动者来说,签劳动合同可是头等大事,一定要依法签订并保存好劳动合同,否则一旦产生劳动纠纷,有可能就成了“杨白劳”。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按月支付两倍工资。

此外,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具备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求职者若发现违规合同,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据悉,下一步,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跟踪调查相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行为且不主动整改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锡:节后务工不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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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03
可以申请劳动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
第3个回答  2012-05-20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不能说是临时工,就说在那边工作吧,否则是没有补偿的。
要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带上证据资料(银行的打款明细等)、写个申请书(网上很多,随便找一个就可以)交到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2-05-19
提供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卡就是证据。
1、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今年5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没缴社保,可主张公司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月起至5月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公司突然将我辞退,没有任何理由。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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