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交了保险还算不算应届生?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5年6月毕业的,现在档案放在市里的人才市场,没有签过三方,报到证和方案一起放在人才市场,现在我想要参加2016年4月的省考和11月份的国考,不知道单位给交过保险了我还算不算是应届生,还能不能参加考试?还想请问您一下,交过保险之后,还会不会影响其他考试的资格,比如考研什么的?

单位给交了保险和是否为应届生没有关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某高校毕业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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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就业: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落户: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 365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非当地籍的生源需先与当地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方可出具《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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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0

单位给交了保险和是否为应届生没有关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某高校毕业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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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的补贴

1、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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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2-23
  单位给交了保险和是否为应届生没有关系,劳动者以毕业生形式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劳动者属于应届毕业生,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劳动者不能算作应届生。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0
你好。所谓应届毕业生是指当年度毕业的学生,你是15年毕业的,要参加16年的考试,时间上界定,已经不属于应届生了,和是否交过保险没有关系。另外,相关的资格考试和考研,要看具体招考简章里的所需条件,交保险不会影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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