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10
公务员因公死亡或退休人员病故,丧葬费和抚恤金有新标准了。这个新政策新标准是民政部2011年8月1起颁布执行的。
对于你这个问题,首先你要确定这个公务员是不是因公死亡!因公死亡不是口头说是就是的,要经单位申报,主管机关审批确认才成立的.
2011年8月1颁布的新政策里面规定,公务员因公死亡的,由财政拨发给死者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43倍(其中的3倍是作为火化丧葬费发放的)。
如果不能确定是因公死亡,那就算普通的意外死亡,发给死者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43倍(其中的3倍是作为火化丧葬费发放的)。
总的来说,因公死亡比普通的意外死亡,抚恤标准就差了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18倍,2011年这个人均收入是1.9万多,18倍是多少,你自己算算看,能不能申报个因公死亡,那看你的了.
还有一个问题,不知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已经开始执行2011年8月1日的新标准了,新旧标准差额大着呢,如果当地因财政困难还未执行,可以先把这个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按旧标准办下来,以后等到执行新政策了,会按新政策补偿回的,政策有这样的规定,放心好了。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