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不是一回事,注册的时候不一致是可以的。
公司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企业名称.即商号,或厂商名称,它是企业的称谓。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要与其它社会组织发生业务联系,为了方便交易和不致发生业务混淆,客观上要求各企业有各自的名称。实际生活中,商标与企业名称往往一同出现在产品上,或出现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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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商标与主体不一致的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容易忽略的问题。虽然此类商标注册如果满足形式要件可以通过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但是在实质性审查阶段还是会因为申请商标与主体不一致的问题遭遇驳回,笔者通过经验列举以下情况,请看官注意:
1、申请人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商标包含集团,反之亦然。这种情况是因为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而事实上可能会存在两种法律主体均存在的情况,如果申请商标与主体不一致,一是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二是可能会落入其他法律主体的权利范畴。
2、申请人为学院,申请商标包含大学,反之亦然。这种情况与第一点情况类似,因为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一般予以驳回。
3、申请人为公司,申请商标包含学校、大学、学院、协会、研究院等。这种驳回情况非常常见,虽然目前学校的概念已经泛化,大家提起学校,已经不再单一指向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学校,很多培训机构也命名为学校。但是作为商标注册,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和避免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一般情况下还是会予以驳回,建议在商标注册时去掉“学校、大学、学院”的字眼。而协会一般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属于其他组织。而研究院是从事科学实验的研究机构,均与公司存在差异,注册时建议去掉“协会、研究院”字眼,如果事实上成立了协会或研究院,建议以该主体名义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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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不需要和商标名称一样,注册时不需要一致的
商标注册: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使其是要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
流程:整个流程平均耗时:13个月【4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6个月实质审查+公示期3个月
免费商标查询----确认能否注册----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下发受理通知书----进行实质审查----准许注册----进入公示期----公示期无异议-----核发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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