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公路两侧建筑物距离的回答有依据吗?迫切需要!《公路法》没有查到哟!

如题所述

<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按此规定,建筑控制区的距离由国务院划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追问

谢谢你,很满意,再请教一个具体问题:现有一条路基26米的省道一级公路,从村庄边缘经过,正好把我家从村庄分割开来,路西是整个村庄,路东仅有我一家,省道路基边缘离我家院墙2米,离我家住屋20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会不会拆掉我家院墙而保留我家住屋?或是全拆?亦或是一点也不拆?如果拆掉院墙而保留住屋,我该找哪个部门交涉?谢谢你再明确指点一下,焦急等待中。
补充一下:省道是弧形的,我家在弧形的顶端。
追加悬赏

追答

问题不全面,先有路还是先有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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