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是2010年才毕业的大学生,出来后到一家二甲医院上班,上班一年后从单位出来规范化培训一年,签了 10年合同违约金是17万五,培训时单位不交培训费,但要发基本工资 ,还有伙食和住房补贴。回来了 ,我想走。单位要我培17万5,我说劳动合同法说的培训的违约金 不能大于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医院说我是事业单位编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请问我直接走,如果单位告我 我要坐牢吗?
你既然是事业编制的,你这么走了可能会弄个内部处分,上了法院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不至于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