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少不小于20天的规定吗?
不同意楼上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注意第二十四条最后一句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