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小于多少米数是不是不需要告知?

如题所述

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管道就不用告知。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等于1000米时,该锅炉及其相连接的管道可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一并进行安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可随锅炉一并办理使用登记。

管道总长超过1000米时,与锅炉连接的管道必须由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并单独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中有规定:对GC1级管道或者改造长度大于500米的管道,还应当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所以管道改造长度小于500米,可以不监检。

扩展资料:

安装压力管道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管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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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是这样规定的,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管道就不用告知。
最近又有个规定:
关于压力管道安装。
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在安装压力管道的同时可以安装与其连接的压力容器或整装锅炉,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等于1000米时,该锅炉及其相连接的管道可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一并进行安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可随锅炉一并办理使用登记。管道总长超过1000米时,与锅炉连接的管道必须由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并单独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定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是这样规定的,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管道就不用告知。
最近又有个规定:
关于压力管道安装。
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在安装压力管道的同时可以安装与其连接的压力容器或整装锅炉,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等于1000米时,该锅炉及其相连接的管道可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一并进行安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可随锅炉一并办理使用登记。管道总长超过1000米时,与锅炉连接的管道必须由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并单独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定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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