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2-26
清人叶燮在论文学创作时说,天地间万物,都有理、事、情可言,“三者缺一不成物。……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他认为,作为反映客观生活的文学作品应该是情理交至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便是这种情理交至的代表作。
事中含情,是这篇叙事散文的最大特点。如文中写南下奔丧、车上择坐、穿道买橘、别后致书等,事中无不渗透着深厚的感情。尤其是穿道买橘:“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走到铁路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当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就流下来了。”这段叙述,无须深究,这情已感人肺腑了。这是因为这事的本身便饱含着父亲对儿子的关心、体贴的忘我之情,这是因为这事本身就是缘情而生的。
事发于情而含情,情生于理则寓理,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我们说父爱子、子念父,这是人之常情,这“人之常情”之“情”便是一种“理”,然而,在分析那些特定环境中所出现的事,由这种特殊的事所抒发的情时,我们便发现其中这种“理”显得尤为突出、尤为重要。如上所举“穿道买橘”一事,其情的确催人泪下,令人鼻酸。但我们的思想还不能停留在这种感情的层面上,而应该想一想:父亲怜爱儿子、儿子眷念父亲,原因何在呢?这里,我们就得从这“事”与“情”中再找出理来:当时,“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为了”这里作“因为”解,下同——笔者注)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这一背景在文中出现过两次,足见其重要。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失业,这在父亲心灵上投上了一层悲凉孤凄的阴影,在这光景惨淡的日子里,儿子便成了他老境中的唯一依靠和感情上的唯一寄托。而为了谋生,又不得不离开这唯一的依靠和唯一的寄托时,这种依恋、怜爱之情便油然而生,这便是情生之理,事发之由。这时父亲怜爱儿子的“情”便通过一系列的“事”反映出来,只要能做到的,他将不分巨细地去做,再累,他也觉得“心里很轻松似的”。这件件渗透父爱的事,正好反映出此时的父亲因母死业失、孤独无依而需慰藉的心理。同样,作者眷念父亲之情,写作《背影》之事,也是源于父亲“只是惦记我,惦记我的儿子”、“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之理。不知这一理,是难以领会作者写作《背影》时眷念之情的深切的。
我们在欣赏叙事散文时,应留心作者的所叙之事,应留心事中的所抒之情,但更应留心作者在所叙之事、所抒之情中的所由之理。这是因为:事为枝干,情为花叶,而理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