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QY25K-II吊车车宽2.5米。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
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起重机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
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徐工QY25K-II吊车车宽2.5米。
徐工的产品说明:
QY25K-II汽车起重机是我公司运用多年来设计制造汽车起重机的技术结晶,立足于成熟技术的高可靠性产品。采用我公司自制的专用汽车起重机底盘,全覆盖走台板,经典K系列外观造型,操作简便、灵活。广泛适用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港口、桥梁、油田、工矿企业等场所的起重安装作业。
1. 起重性能和行驶性能卓越。
2. 八边形起重臂,具有超强的吊重能力。
3. 插入式臂头,加长嵌入式滑块,吊重变形小,伸缩平稳。
4. 自主研发的负载敏感系统,操控平顺,高效节能。
5. 大扭矩起点新型液压马达,保证二次起升不下滑。
6. 专有单缸插销伸缩技术,提高伸缩系统的主动安全性。
7. 采用数字总线技术的力矩限制器,抗干扰能力强,故障率低 。
8. 主要结构件采用自动焊接技术,焊接零缺陷,可靠性高。
9. 双工况模式发动机,最大可能的为您节省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