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黄颖川通讯员/地税宣)《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首次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从10年变成15年,为此大批市民赶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连日来地税各征收服务大厅、银行都出现“排长龙”扎堆办理现象。为充分保障参保人权益,广州人社局、广州地税局提醒: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到账时间可推迟至2014年1月31日,请莫扎堆办理。
广州地税负责人介绍,符合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才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办理参保手续。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或者已经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缴费的人员(包括曾经参保缴费后来停保的),一律不需办理。
据悉,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此外,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对于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则包括本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加),本市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用人单位统一参加)。
同时,不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则包括,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不能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用人单位退休费的老年居民(含领取农转居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以及没有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建议:
其实无需心急,如果你不是10年后就退休的话,这个大可不必着急。这个缴满十年就可以退休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不是指你交了十年就不用交钱了,假如你没到退休年龄的话,不缴费是不享受医疗保险的,要交到退休(那时年纪稍大,正是疾病高发期,难道你不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