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电动车的,委托厂家帮我们加工自行车,自购电池,然后组装成自己品牌的电动车,我的问题是,车架和电池到货后是分别计入原材料吗,然后再转入库存商品?如果车和电池也分别销售呢?麻烦做出分录来,好的答案加分哦:)谢谢大家,那如果车送人了,比如来车和架子进项税是165,售价是3000,销项税是435,那我是把165的进项税转出呢,还是销项减进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