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流程旧汽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处理消费者。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 ———打票。买卖双方必须签订由工商部门监督的旧汽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有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工商部门备案后,可以办理车辆过户和转籍手续。评价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车辆户口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 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必要材料买方:身份证、外国人上当地牌照需要在有效期内暂时停留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卖方:所有者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车辆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以前通过户口的话是通过户口)。卖方是单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书的原件和印鉴。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转移需要购买税的小册子(01年以前是红本01年以后的小绿本)。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办理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户口大厅办理。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