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进行首登的房子不可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指的是没有登记过的不动产,第一次办理登记。
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房屋购买人如果已婚,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注意: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房地产首次登记材料
1、新建房屋提交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公安门牌编订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建筑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经测绘成果审核的房屋测绘报告。
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新建商品房屋另提交:
商品房屋权属申请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清单。(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时,应当将建筑规划区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