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是行政编制。
消防改制后是行政编制,改革后,消防划归应急管理部,改革方案明确写着,是行政单位,这里的行政编制指的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
改制后消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4、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5、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