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如题所述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其中预防工作应按三级预防措施加以控制。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和损害,主要包括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常见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物理因素(生产性噪声、振动、辐射和异常气象条件等)、生物因素以及其他危害因素(包括金属烟热、不良井下作业条件、刮研作业)等。
第二级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及时预防、处理。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予以积极治疗和合理的促进康复处理。
职业病指的是,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影响劳动能力,产生职业性相关疾病。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共10类132种。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其中预防工作应按三级预防措施加以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